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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总工会关爱职工搏赞誉

2012-05-16 11:19:11   编辑:沈建龙

 

华宁县原教育局副局长李正苑(右)到该县总工会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袁慧芬送锦旗照片

  5月7日,华宁县原教育局副局长李正苑老师来到该县总工会,将书有“维权的楷模、职工的亲人”的一面锦旗送给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袁慧芬,以感谢县总工会为她丈夫维权报销了应得的住院医疗费。

  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去年7月25日,李正苑老师的丈夫许培义(原华宁县电影公司退休职工,现龄72岁)因患有呼吸衰竭等疾病,住进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9月2日病情有所好转的许培义办理了出院手续,省第一人民医院从许培义住院医疗费178906.60元中结算支付基本大病医疗统筹和基本医疗统筹7.88万元,剩下的个人全自费医疗费8.71万元。回到华宁县家里,李正苑老师及其家人都把精力集中在护理许培义的身上,也不在意许培义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是否有出入。

  李正苑老师等丈夫许培义的身体有了康复后,才带着许培义住院医疗费的有关单据到华宁县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代办点申请医疗医疗互助补助。县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代办点工会干部赵兰珍在查看单据时,发现许培义个人全自费部分医疗费数额较大,按规定这部分在工会医疗互助代办点也不予支付,如果按照省第一人民医院结算单计算,在工会医疗互助代办点只能补助2700元。这件事,引起了赵兰珍的特别注意,认为许培义个人全自费部分医疗费可能不对,引导李正苑老师带着许培义住院医疗费到县医保中心咨询。通过县医保中心对于许培义住院期间用药单进行查看审核,认为省第一人民医院结算不正确,并希望李正苑老师把从省第一人民医院结算的基本大病医疗统筹和基本医疗统筹7.88万元退回医院,然后取出住院用药单重新结算,但省第一人民医院答复说:“由于许培义出院时间过长,加之住院用药单已经封存,取不出用药单重新结算”。同时,医院也承认由于医院与地方医保中心电脑系统联网的缘故,导致出现结算的差异。之后,李正苑老师又到省和玉溪市医保中心咨询,得到的结果同样认为用药单结算不正确。

  为纠正许培义住院期间用药单结算的错误,玉溪市医保中心专门研究并印发一个处理文件等华宁县医保中心,华宁县医保中心按照文件对许培义住院期间用药单进行补充结算,给予许培义大病医疗费报销58435元。同时,县总工会医疗互助代办点又按医疗结算单重新结算,补助给许培义医疗互助金6784元。县医保中心和县总工会医疗互助代办点共为许培义报销与补助医疗费65219元。这样,把许培义个人全自费医疗费从8.71万元减少到21881元。据息,这样的事,在华宁县乃至玉溪市还是头一次。

  李正苑老师激动地说:“华宁县总工会总是每一件小事都做得实实在在,做到了职工的心坎里,处处为职工着想谋利益,工会是职工家,工会干部是我们的亲人。我们家能再得到65219元的住院医疗费,靠的是工会干部的穿针引线,非常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袁慧芬则说:“关心职工与为职工服务是工会的责任,职工有什么事可以找工会,希望全县所有职工过得好,享受职工医疗互助带来的实惠”。(通讯地址:云南华宁县总工会  范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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