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标准
一、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
1、工会领导班子健全,工会主席、副主席按同级副职、中层正职配备,按期换届。
2、组织体系完善,经审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立健全,职工入会率达95%以上,对会员会籍实行动态管理。
3、作到“八有”。即: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地点、有工作档案、有工作计划、有经费、有活动、有效果,工作记录真实齐全。
4、党政领导重视。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党委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行政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二、机制建设。
1、积极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并实现签约率、履约率和职工满意率分别达100%、95%和85%以上。
2、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年内活动一般不少于4次,做到有事例、有检查和有解决问题记录。
3、实行重大劳动纠纷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情况,24小时内报告上级工会。
4、依照《劳动法》、《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做到职权落实。
5、职代会制度健全,职工代表任期届满,及时换届,每年至少征集一次职工代表提案,落实率达95%;每年召开职代会不少于一次。
6、国有、集体和改制成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及时、真实,职工满意率达85%以上。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根据本单位实际,落实维权职责,每年至少办1-2件在本单位职工中有一定影响,职工认可的实事、好事,提升工会组织的影响力。
2、开展以职工经济技术创新为载体的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攻关活动。整个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效果、奖励兑现。
3、抓典型,每年工会重点工作有典型事例、有典型个人,有示范岗位。
4、提高职工素质,职工培训、职工自学、岗位培训做到制度化,重大节日有文体活动。
5、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工会法》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
6、企业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规定,并严格履行合同;无特殊情况不拖欠、不克扣职工工资;劳动保护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无死亡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
玉溪市基层工会组织基本建设达标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工会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其构成体现群众性、代表性。建立健全经费审查组织、女职工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
2、职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按期换届,会员会籍实行动态管理。
3、工作制度健全。建立工会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工会工作例会制,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工会各类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4、工会有牌子、印章和必要的办公活动场所
5、能够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加强依法维权的力度,逐步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
6、依据《工会法》和工会会计有关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活动开展正常。围绕企事业发展和文化建设开展各项活动。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有必要的职工活动场所和工会宣传舆论阵地。
8、党政领导支持。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支持工会开工作,党政工关系协调。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时间保证。
组建基层工会的程序(供参考)
一、组建基层工会的一般程序(供参考)
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基层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凡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都应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并根据女职工人数的实际,同时成立女职工委员会。建立工会组织的一般程序是:
(一)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人员的请示报告
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性质、职工人数、地址、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及其主管单位等情况。
2、群众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要召开本单位职工参加的讨论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4、由3—5人组成工会筹备组,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二)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组
1、在发展工会会员时,要注意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在此基础上,发给职工填写《中国工会会员申请表》,经审批后成为中国工会会员,以及接转工会会员组织关系。
2、在会员发展后,可根据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工会小组或车间、部门分会组织,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三)选举工会代表和组织酝酿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
1、印发《关于召开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内容大致包括:业经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开会时间、大会任务、规模及代表的构成、条件和分配原则、新一届“两委”的组成、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以及本届工会任期时间等),并附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做好选举工会代表工作。工会代表要求在各车间、科室、班组工会小组中分别推选产生,产生的代表人数占会员的比例,各单位应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选择5%至25%,人数少的单位比例大些,人数多的单位比例少些。
3、审查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工会“两委”委员的候选人应推选为代表。
4、协商产生工会“两委”委员候选人。
15人以下的基层工会,设主席或组织委员1人;200人以下,设委员3-7人;201人至1000人的,设委员7-15人;1001人至5000人的,设委员15-21人;。候选人数应大于实际当选人数5%以上,以便进行差额选举;经审会设委员3至5人。“两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要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为单位提名,由工会根据大多数的意见,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5、“两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经民主推荐,同级党委同意后,工会要以书面形式并附“两委”候选人情况简介表(以姓氏笔划多少为序)报上级工会审批。审查批复后,提交会员大会民主选举。
(四)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工会组织
可邀请董事长、厂长(经理)、党、团组织等作为特邀代表和上级工会领导参加工会成立大会。大会任务是:
(1)由组建工会筹备组长报告筹备组建工会的工作情况;
(2)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小组)。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企业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也可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其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分工一般设有:组织委员、生产委员、劳动保护委员、宣传文体委员、女工委员、生活福利委员、财务委员等。
若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时,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大会结束后,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书面报告《关于大会选举结果情况的请示》(内容大致包括:召开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的时间、选举方式、应到会代表人数、有效票数、当选的人员名单和实际得票数[以得票数多少为序]以及本届工会任期时间),报请上一级工会审批,上级工会按工会干部的管理权限抄送有关党委备案。
(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女工小组(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审批),并同时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小组等。
(六)办理确认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基层工会具有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议程安排:
(一)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
1、审议通过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审议通过大会议程;
3、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或明确工会筹备组主持大会工作);
4、宣布大会有关事项。
(二)正式大会开(闭)幕式
1、介绍参加大会的领导;
2、大会开始,奏《国歌》;
3、作筹备组建工会工作报告;
4、大会选举:
(1)通过选举办法;
(2)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3)介绍“两委”委员候选人简历情况;
(4)大会投票选举;
(5)宣布选举结果。
5、新当选委员代表(或工会主席)讲话;
6、上级工会领导讲话;
7、本单位党政领导讲话;
8、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三)分别召开第一届“两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
三、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阶段需要的有关材料:
1、 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 本单位领导讲话稿;
3、 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简历情况介绍;
4、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 大会议程及安排;
6、 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 选举报告单及选票;
8、 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9、 大会会员(代表)名册、代表团组成方案;
10、大会主持人讲话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