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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16 18:04:32   编辑: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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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溪市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02〕39号)文件精神,玉溪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玉溪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协调劳动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5.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支部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工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6.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省和国家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在本市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律维权和劳动经济部、女工和宣教网络部、组织部、职工服务中心、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总工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总工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取得新成效

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论述摘编》系统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工会工作的实际行动。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9次,中心组学习7次,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23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在产业工人中落地生根。

思想共识不断凝聚。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制定下发《玉溪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11场次,受众3,000余人;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举行“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百县千企万场”大宣讲、“劳模工匠进校园”等活动36场次,覆盖职工4,600人,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团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榜样示范不断彰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选树命名“玉溪工匠”8名。加大对在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模范人物宣传力度,加强与玉溪广播电视台、哇家玉溪等主流媒体合作,制作播出11名劳动者先进事迹,推动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强化工会宣传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作用,展示工人风采,传播工会声音,制作《党建引领聚合力 工会赋能谱新篇》宣传片,获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肯定。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工人奋进力量取得新进展

支持职工建功立业。强化产业工人综合素质提升,聚焦“一带一路”中老铁路沿线经济发展,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联合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举办钳工、焊工、电工、装载机司机等11个工种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培养技术状元10名、技术能手62名。充分发挥工匠学院在推进技能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采取“工匠学院+培训+竞赛”模式,围绕中老铁路沿线重点产业发展,完成产业工人专项技能培训和职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5,576人次,有力激发职工的动力活力。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准确把握改革政策,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升产业工人素质  服务“一带一路”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学习宣传贯彻,把准工作方向。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强化与各成员单位协同发力,派发任务分解清单284条,深度参与“玉溪市产业工人服务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拓展产改工作推手,在玉溪市委党校开设产改课程,联合江苏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在江苏无锡举办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题培训班。制定出台《玉溪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产业园区)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选派优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下沉到园区工会任副主席,助推园区产改工作走深走实。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做好试点推荐申报工作,报送特色亮点信息70余篇,全总采纳3篇、省总采纳4篇。

激发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活力。鼓励产业工人立足工作岗位、革新技术技能,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评选职工技术创新成果20项、先进操作方法5项、合理化建议5项。广泛组织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荐申报云南省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和云岭工匠项目共17个,组织推荐全国职工“五小”创新成果和“五小”路演项目44个。

(三)坚持以职工为中心,深化维权服务取得新成效

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劳动用工“法律体检”覆盖全市企业94户、职工1.95万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涉及职工、农民工人数56人。深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现全市县级以上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全覆盖,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覆盖率达70.00%。建立“工会+法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以调解、仲裁、诉讼一体化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劳动争议11件,涉及职工、农民工人数107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0万元。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广“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建立市、县级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召开市级专项组联席会议3次。建立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信息共享,积极融入省总工会专项排查化解机制,开发上线风险报送“随手拍”应用,交换信息20次,有效信息39条,研判舆情5次,化解黄色预警2次,形成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信息4期,推动工作联动。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受理12351热线工单187件,办结175件,正在办理12件。积极融入信访联席会议、国家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等各部门机制,畅通职工信访渠道,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站点,制定《玉溪市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服务站)工作方案》,打造15个集劳动关系、劳动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等特色服务于一体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新阵地。

深化职工普惠服务。扎实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共组织1,996个单位、19.15万人参加第二十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发放医疗互助金1,770.23万元。加大困难职工帮扶,筹集慰问资金716.94万元开展元旦春节、夏送清凉等活动,慰问职工2.55万人次,补助各基层工会困难职工慰问金9.51万元。深入推进以“六惠”为重点的普惠工作,开展职工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体检等活动70场次,惠及职工6,800人。举办阳光少年工会夏令营活动1期,组织3725名劳模工匠、优秀技术工人、一线职工等参加疗休养。加强工会驿站建设,新建工会驿站49个,推进建设智能化工会驿站25个,认真组织开展工会驿站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百日集中行动,使用工作经费55万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户外劳动者)3.34万余人次。举办跑步、徒步、篮球赛、趣味运动会等职工文体活动,4,800名职工参赛。

(四)坚持改革创新,工会自身建设展现新风貌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园区工会工作,制定实施《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派驻22名社工下沉到8个园区从事工会工作,产业园区建会率达78.74%,规上企业建会率较去年提高33.2%。加强“三新”领域建会入会,发展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新业态会员3,172名。织密区域(行业)、乡镇(街道、园区)和社区(村)工会组织网络,引导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会,职工25人以上企业建会率达87.07%,符合条件社会组织建会率达93.03%。组织开展基层工会干部培训516人次,切实提升基层工会履职能力。

健全完善基层工会工作机制。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支持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依法依章程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全市召开职代会(职工大会)基层工会1,491个。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全市企业工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94个,建立职工监事制度109个。深化厂务公开,全市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基层工会1,923个。建立健全完善建会入会工作流程,指导69家市直基层工会完成换届选举等工作。

(五)持续强化党的建设,党建带工建取得新进步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工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持续推进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落实党建带工建机制,推进工会驿站与党群服务中心联建。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清廉单元”建设,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6次,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廉政谈话12次,与44名职工干部签订“八小时外”责任承诺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向好。支持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细化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分解,按照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的要求,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解读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1次、读书班1次、集中学习研讨1次,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六大纪律”学习,增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纪律思维、纪律素养。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展1次,定期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总工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5,974,336.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4,336.1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17,168.38元,下降4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17,168.38元,下降45.6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支出3,346,000.00元和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2,41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5,974,336.12元。其中:基本支出4,688,028.96元,占总支出的78.47%;项目支出1,286,307.16元,占总支出的21.5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17,168.38元,下降45.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8,156.46元,增长18.69%;项目支出减少5,755,324.84元,下降81.7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支出3,346,000.00元和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2,41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88,028.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80,969.48元,占基本支出的93.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059.48元,占基本支出的6.55%。公用经费人均16,161.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6,307.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玉溪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及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春节慰问与帮扶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54,600.00元,主要用于对市劳动模范的关心关怀,在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各级工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应集中走访慰问历年来为国家建设作出过突出贡献玉溪市劳动模范、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市在档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市级劳动模范260人,省五一劳动奖章47名,按照每人800.00元的标准慰问。通过对劳模的慰问宣传党对劳模的政策,保障提高劳模生活水平,体现了党、政府和工会对劳模的关心。在社会树立争当劳模的学习精神。

2.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6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开展省部级劳模走访慰问,对我市(州)截至2023年底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约206名省(部)级劳模,按照1,000.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改善了生活困难劳模生活状况,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结余1,000.00元是因为在慰问前有一名劳模去世。

3.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第二批)资金项目经费881,903.78元,主要用于2024年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荣誉津贴的发放,组织符合条件的省部级劳模进行健康体检、疗休养,改善了生活困难劳模生活状况,弘扬啦劳模精神,营造啦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良好氛围。

(1)按照规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52名生活困难劳模进行补助。

(2)按照规定标准,对符合条件的23名特殊困难劳模进行帮扶。

(3)按照规定标准,对符合荣誉津贴申领条件的53名劳模发放津贴,其中:全国劳模津贴标准为300元/月;省劳模津贴标准为200元/月。

(4)按照1,400元/人的标准,安排2名省劳模进行健康体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4,336.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017,168.38元,增下降45.65%,完成年初预算的92.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9,39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4%,完成年初预算的79.3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659,853.51元、行政运行2,216,641.21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122,903.7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支出1,502,100.00元和市劳模春节慰问金243,200.00元。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729.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9%,完成年初预算的164.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19,717.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485.12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803.46元、死亡抚恤金费285,124.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6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76,832.00元和增加了市劳模春节慰问金243,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70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3,579.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1,000.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045.4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82.60元。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51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5,511.38元。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无(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3,9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7%。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347,617.00元、购房补贴6,37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市总工会发现往年公积金基数核算错误导致少缴纳,增加预算拨付少缴纳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没有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财政不保障玉溪市总工会“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财政不保障玉溪市总工会“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059.48元,比上年增加99,121.32元,增长47.67%,主要原因是开办了食堂增加了食堂补助餐费96,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44,682.48元,职工福利费14,910.00元,行政人员的交通补贴145,550.00元,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5,917.00元,食堂补助餐费9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总工会资产总额455,106.19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455,106.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286.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28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1101111

附件:玉溪市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509160328196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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