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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预算公开

2023-02-02 16:01:19   编辑: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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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总工会属于群众团体组织,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在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工会法》来开展各项工作。工会组织引导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法律维权和劳动经济部、女工和宣教网络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办公室、职工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玉溪市总工会的重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全面落实省、市委,全总、省总等各级党委、工会的相关要求,着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着力提高工会维权维护质量,着力深化工会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工会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进工会系统党的建设,把工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践行新思想、建功新时代,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而不懈奋斗。一是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玉溪工会形成生动实践;二是聚焦时代主题,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三是把职工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使命担当,推动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推进工会系统党的建设,不断激发工会组织生机和活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9.65万元,政府性基金241.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54万元,增长28.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与上年比减少25.23万元,下降6.48%,主要是2023年部门行政人员减少2人;二是项目经费收入与上年增加237.77万元,增长64.38%。其中: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收入与上年比增加了19.60万元,增长6.22%,增加了工人文化宫(玉溪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41.44万元,增长100.00%,减少了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24.00万元,下降100.00%,增加了余绍祖遗属补助0.73万元,增长10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人文化宫(玉溪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1.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1.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9.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1.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2.54万元,增长28.0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与上年比减少25.23万元,下降6.48%。2023年部门行政人员减少2人;二是项目经费收入与上年增加237.77万元,增长64.38%。其中: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收入与上年比增加了19.6万元,增长6.22%,增加了工人文化宫(玉溪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41.44万元,增长100.00%,减少了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24.00万元,下降100.00%,增加了余绍祖遗属补助0.73万元,增长10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人文化宫(玉溪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专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71.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7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23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部门减少行政人员2人;项目支出607.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77万元,增幅64.38%,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工人文化宫(玉溪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用地补助专项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10万元,其中:

“2010150”事业运行12.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绩效高于工资部分支出。

“2012901”行政运行183.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总工会2023年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总工会行政人员正常工作运转。

“2012950”事业运行53.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总工会2023年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总工会事业单位人员正常工作运转。

“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0.30万元,用于2023年市级劳模和云南省五一奖章获得者元旦春节慰问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34万元,其中: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开支离退休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0.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34.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困难职工帮扶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27.06万元,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221”住房保障支出26.15万元,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5.2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未参加福利分房职工的住房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四次联席会议决定,市财政不承担市总工会的公用经费,因此“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四次联席会议决定,市财政不承担市总工会的公用经费,因此公务接待费经费预算为0.0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四次联席会议决定,市财政不承担市总工会的公用经费,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为0.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全面实施项目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1.44万元。即: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项目1个,资金334.60万元;玉溪市劳动模范和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春节慰问专项资金经费项目1个,资金30.30万元;2023年余绍祖遗属补助经费1个,资金0.73万元,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个,资金241.44万元;

1.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目标:困难职工政策知晓率90.00%以上,困难职工帮扶温暖感受满意度90.00%以上,对象界定准确率100.00%,帮扶人次完成人数1,346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重点对象是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内困难职工和档外的困难职工(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2023年我单位将充分发挥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作用,扎实推进精准化、精细化帮扶,确实帮助我市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就业、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体现党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就业帮扶等帮扶救助,使其困难状况得到解决或缓解,使广大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实现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2.玉溪市劳动模范和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春节慰问专项资金经费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目标:慰问人次完成303人,慰问标准执行率100.00%,对象界定准确率100.00%,服务对象政策知晓率90.00%以上。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心关怀,在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各级工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集中走访慰问历年来为国家建设作出过突出贡献的玉溪市劳动模范、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市在档健在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市级劳动模范259人,省五一劳动奖章44名。

3.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补助专项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目标:建成的职工服务中心基本满足全市职工群众多层次、多领域的服务需求,实现工会服务职工接长手臂、延伸触角的目的。到2023年,在完成转型升级的职工服务中心中,要逐步建成一批充分衔接党委政府制度保障和政策帮扶,能够引入和运用社会资源和社会组织,成熟开展帮扶、维权、服务项目化运作,有完备的硬件设施和办公设备,有完善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制度,有健全的人员、经费保障投入,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实现与职工“零距离”接触和服务的枢纽型服务职工综合体。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职工服务阵地作用,在组织、教育、引导和服务职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职工全面发展的客观需求,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社保基金预算】

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我国自2010年开始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2011年试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积极的财政政策】

是指政府通过改变财政收入和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最终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通过增加政府投资与刺激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发国债或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政府的公共性支出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减税的方式,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从而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和个人增加消费。

【专项资金管理改革】

针对由市级财力安排,为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和政策目标的财政资金,按照资金使用主体分为市级部门专项资金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本级的部门专项一般不超过四个,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设立一项。每项专项资金只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设立期限原则上l至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不得重复设立与现有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用途相同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设立程序需经过主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审批三个程序,凡不履行设立程序的,一律不予设立专项资金。各级各部门不得在其他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工作会议纪要中对设立专项资金事项作出规定。同时,建立专项资金的退出机制,到期的自动退出,需继续使用的要重新履行设立程序,定期对专项资金开展评估,分类进行调整、归并、退出。由市财政局建立部门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作为编制年度预算的必要依据。规定专项资金必须“先定办法,后分配资金”,建立以因素法为主、项目法(竞争性分配)等方法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地方政府性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称为地方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须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财政体制】

也称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在财政管理中划分各级财政主体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确立预算组织原则以及规范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广义地说,它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企事业财务管理体制和基建财务管理体制。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用来确定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根本制度。实际工作中人们常常将预算管理体制等同于财政管理体制。

财政管理体制一般具有整体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三个特征。整体性即指一方面财政体制对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加以明确划分;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和统一的政治经济实体,中央财政必须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实现财政的纵向平衡与横向平衡,并将多级财政连接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规范性即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财政体制都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各级政府和财政的责、权、利关系加以明确的界定,并使这种界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稳定性即指财政体制一经确定之后,就应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尽量避免因体制频繁变动而造成消极影响。

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功能包括:履行各级政府职能的财权、财力保障功能;对地区间财政能力差异的调节功能;公平与效率的促进功能等。

制约和影响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因素,一是国家的政治历史因素,如政体上的联邦制和单一制就会对财政管理体制产生不同的影响。二是政府职能的大小,如不同的国家或不同时期的同一国家,政府职能大小往往不一样,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个国家的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其他相关制度的影响,如政治制度、企业制度和社会的法制环境等。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中央对地方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1995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对地方实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通过选择客观性和政策性因素计算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确立财政转移支付对象,从而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在此基础上,云南省也相应制定了适合我省省情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随着2002年中央与地方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的实施,自2002年起,原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与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一并统筹分配,2009年前称一般性转移支付。2009年,财政部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时改称为均衡性转移支付。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参考国际通行作法,按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和统一的公式分配。具体到云南省来说,主要参照各地财政实际支出能力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实际支出能力是指各地的可用于财政支出的各项来源合计,以各地实际支出数并做适当调整计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补助程度越高。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内容是: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四是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4万元,下降11.3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退休1人、调出1人。

玉溪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的正常运转,其中:基本工资53.67万元、津贴补贴65.06万元、奖金39.90万元、委托业务费7.80万元、工会经费2.74万元、福利费2.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总工会资产总额7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71.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附件列表:

玉溪市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110041613288.xls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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