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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1 19:32:09   编辑: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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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玉溪市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02〕39号)文件精神,玉溪市总工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玉溪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3.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协调劳动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5.协助县区党委和市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支部管理工会的领导干部;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工会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6.协助党委、政府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受市委政府委托做好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承担省和国家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在本市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玉溪市总工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狠抓关键,突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这条主线,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坚定不移突出理论武装这一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2021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实施《玉溪市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奋斗百年 启航新征程”职工宣讲48场、劳模工匠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13场,受众职工30780余人;制作播放玉溪“百名劳动者畅谈百年”系列访谈节目100集;征集编辑刊出优秀心得体会文章100篇;产业工人下载使用“学习强国”APP达5.60万人;充分利用工会“大网络”力量,组织广大职工网上学习、网上竞赛,发布信息1840条,点击量达150609人(次)。

2.守正创新推进“二项改革”,工会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1)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月17日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玉溪现场推进会精神,发挥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落实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召开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现场推进会,着力解决改革工作难点、堵点;落实改革责任派单制度,派发责任清单35.00份,明确工作任务,着力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落地;落实改革工作指导联系制度,明确市级部门联系示范企业工作内容,补助示范经费125.00万元,着力提升改革工作质量;落实改革工作报告制度,上报各项工作信息37.00份,畅通下情上报、上情下达渠道,着力增强改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改革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完成2021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督查工作,牵头组织16个成员单位开展“1+N”课题研究,着力把牢改革的正确方向。推行“3358+n”方案(确定三个县区、三个工业园区、建立58个市级示范企业),以打通“四条通道”为抓手(成长成才通道、创新创造通道、权益维护通道、普惠服务通道),探索产业工人在玉溪宜居宜业途径,落实好市总工会牵头的11项改革任务。2021年8月27日,玉溪仙福钢铁集团在云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非公企业调研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2021年9月18日,市总工会在云南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山东专题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2)推进工会全面改革创新。坚持“党建带工建”,巩固提升工会改革成果。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双覆盖双提升行动”,完成1,138家“四上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新就业形态工会组织406个、发展工会会员16,273个。建立家政、保安、快递、餐饮等四个市级行业工会联合会和陶瓷、民营医院等17个县级行业工会联合会,覆盖企业299个、职工9371人,入会会员达5613人。74个乡镇(街道)机关工会或联合工会升级建立总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部建立总工会,344个社区(村委会)建立工会组织,推动工会工作力量下沉街道、服务社区、聚焦企业,促进工会组织建起来、转起来、实起来。积极融入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职工驿站、爱心妈妈屋、职工书屋(电子书屋)102个。启动玉溪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和澄江市、新平县职工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江川区、易门县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按照“社会化运作、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职业化发展”的标准,建立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189名社工人才派驻到市、县(市、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总工会开展服务。

3.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发挥得到彰显。(1)职工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开展滇中引水项目、“三湖”保护治理、创建文明城市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劳动竞赛、职工志愿服务活动,表扬优胜单位49个、优胜班组(工人先锋号)140个、优秀个人201人。开展电工、焊接、汽车喷漆、网络搭建、电子商务等7个工种市级职业技能技术大赛,培养技术能手50人。认定职工创新成果32项。选树命名“玉溪工匠”20名。累计培育和认定省、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玉溪工匠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165个。(2)职工技能技术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完成1684名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完成农业劳动力引导性培训11437名,积极服务乡村振兴。(3)职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2021年推荐评选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3名、“五一劳动奖状”6个、“五一劳动奖章”15名、“工人先锋号”5个。(4)助推职工创业就业。返回2020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673.00万元。与市人社等部门共同开展“春风送岗位 就业暖民心”活动,提供就业岗位32,512个,意向签订协议2,319人。贷免扶补完成73人1,339万元,占任务数104.3%;创业担保贷款完成76人1,383.00万元,占任务数50.60%。组织发动市总工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规划家乡行动”,抓实市总工会联系挂钩峨山县旬中镇镜湖村工作,下拨专项经费,帮助旬中及镜湖村、下营村、小河村制定乡村振规划。

4.建立完善“四个体系”,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进一步深入。(1)工会维权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推动玉溪市保安行业开展首次集体协商,全市签订集体协商合同956份,覆盖企业1,875户,覆盖职工80,595人。华宁县、新平县、元江县荣获云南省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达标晋级行动先进县称号。(2)劳动安全维护机制逐步完善。持续开展“查隐患防事故”职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康杯”竞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的协调监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3)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基本建立。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846个,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73件,实施困难职工法律援助67件。完成农民工根治欠薪工作实地督导任务。(4)困难职工帮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完善困难职工帮扶“1+10”制度,开展“户户清”行动、“点亮微心愿 实现微梦想”困难职工帮扶实践活动,全国级在档困难职工从2017年3,874户减少到2021年252户。(5)普惠服务职工制度趋于完善。筹集帮扶慰问资金1,068.30万元,开展春风送岗、夏送清凉、金秋助学活动。向19,062名职工发放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1,195.29万元,38,501名非公企业工会会员参加非因公意外伤害保障。采取购买市第二人民医院服务的方式,开展职工心理健康讲座35期、心理咨询3,377人次、心理测查15,885人次。组织531名疫情防控医疗队员、劳模和企业一线职工参加全省职工疗休养活动。

5.严明纪律开展“五型工会”,保持工会组织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1)深刻吸取推荐蔡先平为省劳动模范案件教训,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工会力量和职工共识,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工会组织落实落地落细。(2)切实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工会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提高工会系统党的建设质量。(3)持续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发挥工会领导班子和工会干部“头雁效应”,建设学习型工会,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建设实干型工会,锻造一支党放心、职工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型工会,促进玉溪工会转型升级,开启服务职工新模式;建设创新型工会,推动工会工作跨越式发展;建设廉洁型工会,让清正清廉清明成为玉溪工会的鲜明底色,真正把各级工会组织建成职工之家,让工会干部成为“娘家人”。(4)开展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大检查,抓好工会不动产清查和整改工作。着力建设立体经审监督体系,实现县(市、区)总工会审计监督全覆盖,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玉溪市总工会(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没有独立设账,并入市总工会机关一套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总工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45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2.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09.59万元,增幅454.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综合成本价补助专项资金1,911.56万元、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24.00万元和发改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2.43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去世增加了死亡抚恤46.8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45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15万元,占总支出的17.87%;项目支出2,013.99万元,占总支出的82.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09.59万元,增幅454.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综合成本价补助专项资金1,911.56万元、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24.00万元和发改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2.43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去世2人增加了死亡抚恤46.8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8.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3万元,增幅8.21%。主要原因分析:因退休人员去世2人增加了死亡抚恤46.84万元,故退休人员退休补助也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5.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3.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6.69万元,增幅5,299.4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综合成本价补助专项资金1,911.56万元、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24.00万元和发改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2.4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综合成本价补助专项资金1,911.56万元,用于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土地款支出;二是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24.00万元,用于玉溪市200人工会社工人才的每月补助100.00元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05%。与上年对比增加98.36万元,增幅22.2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24.00万元;增加了退休人员死亡抚恤46.84万元;增加了发改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2.4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3%。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55.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6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发改委安排的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2.43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0.0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00万元、死亡抚恤支出46.8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8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30.32万元、购房补贴0.8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对玉溪市总工会给予预算拨款“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幅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幅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幅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幅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没有对玉溪市总工会给予预算拨款“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7万元,减幅0.75%。主要原因分析:因单位人员工资变化,导致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4.17万元,职工福利费4.17万元,行政人员的交通补贴13.51万元,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0.6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总工会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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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一是玉溪市总工会按照财政局绩效管理有关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工作职责及项目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制度。二是根据市总工会项目支出情况,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预算项目绩效,上报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做了公开。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完成后全面进行自查自评,审核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是否与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相对应。四是聘请第三方玉溪中正会计师事务所对玉溪市总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自评与第三方评价,及时发现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1年度玉溪市总工会对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分100分,等级优。

自评简述:(1)圆满完成本级绩效目标;(2)项目预算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资金使用规定,资金审批手续齐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及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对自评工作和结果做了认真全面总结分析,对下一年预算管理及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生活救助402人次,救助资金19.31万元;医疗救助1人次,救助资金0.30万元 ;助学救助23人,救助资金5.59万元,共计426人次,救助资金25.20万元。以上资金支出严格政策规定,严格审批,全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较好的发挥了应有作用。

取得成效:项目的实施,使部分困难职工实现了解困脱困,缓解了困难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和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切实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二:元旦春节市级劳模慰问专项资金

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通过元旦春节慰问活动慰问市级劳动模范共290人,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00元,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市级劳模慰问总支出29.00万元。

取得成效:通过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学习劳模精神,争做一个守本分、有追求、讲作风、担使命、有境界、有修为的人;通过宣传劳模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热爱劳动,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管理工作和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切实做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引导作用。

3.项目三: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

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全市建立一支200人以上,来源广泛、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每人每月100.00元补助。财政拨款的24万玉溪市总工会已向惠工中心购买社会服务。

取得成效:截止2021年,全市建立了一支200人以上,来源广泛、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

下一步措施:进一步做好工会社会化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招聘、录用、培训相关工作。全市建立一支200人以上,来源广泛、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推动玉溪市工会社会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

4.项目四: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综合成本价补助专项资金

自评综述:项目评价得分100分,项目评价等级为优。

目标实施及完成情况: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江大道与康井路交叉口西南侧,周边城市主干道通达性较好,交通位置优越。按照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纪要,市财政局补助玉溪市工人文化宫(玉溪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项目费用共2,740.00万元。财政补助拨款2,740万元,支出1,911.56万元(土地款),结余828.44万元。因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地址发生改变导致大量工作未开展、资金未能完全支付。

取得成效:项目已取得用地压覆矿产资源批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报告、土地划拨决定书、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已完成可研、勘察设计、造价、监理、审图、工程测绘、质量检测服务单位、临电、项目建设EPC总承包的招标工作;现场详勘作业与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

下一步措施:建成的职工服务中心基本满足全市职工群众多层次、多领域的服务需求,实现工会服务职工接长手臂、延伸触角的目的。到2023年,在完成转型升级的职工服务中心中,要逐步建成一批充分衔接党委政府制度保障和政策帮扶,能够引入和运用社会资源和社会组织,成熟开展帮扶、维权、服务项目化运作,有完备的硬件设施和办公设备,有完善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制度,有健全的人员、经费保障投入,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实现与职工“零距离”接触和服务的枢纽型服务职工综合体。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总工会是经费独立的人民团体,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主要是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并按规定由市级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四次联席会议决定,市级财政只负责市总工会的人员经费和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其他公用经费财政不承担,由市总工会留成经费解决。市财政对市总工会的拨款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二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三是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劳模慰问金以及其他临时性的项目经费。因此,市总工会仅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费编入市级财政部门支出预算,市总工会由工会经费形成的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经费、行政支出(含“三公”经费)、补助下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市总工会向省总工会上报,不在部门财政决算表中反映。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照上述规定,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的自有资金, 由工会自己独立管理使用,玉溪市总工会每年向省总工会和玉溪市工会全委会报告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省总工会、市审计局、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计。

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对省总工会《关于请求明确云南省总工会基本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不再参与政府采购的函》的复函,云南省总工会没有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事项,省财政不予以办理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核或审批等手续。市总工会的物资采购使用市总工会留成的工会经费,没有财政经费支出,在年度财政支出决算中就没有反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玉溪市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1104045518653.xls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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