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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及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2.组织和教育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等,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3.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元江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4.参与制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参与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度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
5.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及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6.协助乡镇、农场及县直各部、委、办、局、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管理工会干部 ;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工会干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7.组织和动员职工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做好向上级党政和工会组织推荐劳动模范工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关心职工生活,构建送温暖工程,促进社会稳定,努力把工会建成“职工之家”,推动送温暖工作向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9.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政策和措施,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10.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元江县总工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元室字〔2019〕41号)和《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元编办〔2019] 28号)文件,元江县总工会内设三个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法律维权和劳动经济股及女工和宣教网络股;所属事业单位一个即元江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落地生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工会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在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中团结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认真落实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第十二次工代会、市第五次工代会、县委全会精神,凝聚奋进力量,推动全县工会工作实现新发展。
2.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供人才支持。继续深入开展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为元江实现高质量发展培养了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
3.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展现工人阶级时代风采。一是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充分展示当代工人风采。二是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开展庆“五一”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
4.紧盯职工需求,加强和完善职工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进一步加强职工服务阵地建设。以“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为主导思想,主动融入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5.强化维权维稳工作,落实职工各项合法权益。一是全面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抓好摸底排查,加强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工作,应建则建、应退则退,切实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帮扶系统,实现全覆盖帮扶。二是依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宣传落实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扎实开展第十七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好劳模管理和职工疗休养工作。做精送温暖、送清凉、送岗位、送助学、医疗互助、心理健康服务、法律援助、母婴关爱、会员保障等普惠服务,让职工群众切身体会到工会是职工的“娘家人”。三是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深化集体协商工作,加强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职工群众满意率。努力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6.聚焦改革创新,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一是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继续加大“两新”组织建会力度,不断扩大“八大群体”建会入会率,努力把包括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实现会员发展和组织建设双提升。二是强化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六有”工会建设和“双亮双比双争”活动标准,以新建工会组织为重点,继续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会的保障力度。进一步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更多的经费用于基层和职工群众。四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全县各级工会组织中开展“五型工会”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深入基层、联系职工的长效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2.3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7.12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79万元,增长18.96%,主要原因比上年度增加采购预算;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2.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31万元(本级财力192.3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67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比上年度增加采购预算;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8.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7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比上年度增加采购预算;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项目支出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莲花池水费并入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7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总工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县总工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县总工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县总工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事业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总工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工会经费的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总工会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7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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