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元江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部分内容有误和内容不全,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中第6页和第8页,一、关于元江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有误,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有误。现修改和完善补充公开如下:
一、关于元江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上年数0.36万元,本年0.36万元,上年度和本年度没有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上年度和本年度无预算。
(三)因公出国(出镜)费上年度和本年度无预算。
(四)三公经费上年度总额0.36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36万元,上年度和本年度没有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共安排13.55万元,比上年度3.55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人俱乐部莲花池水费10万元放入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中,2018年未把莲花池水费放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其中办公经费安排1.75万元,水费10万元,差旅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工会经费0.15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
元江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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