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元江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部分内容有误和内容不全,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中第7页和第9页,一、关于元江县总工会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有误,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有误,三、政府采购说明说明有误。现修改和完善补充公开如下:
一、关于元江元江县总工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上年数0.72万元,本年0.6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幅16.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人员减少1人。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上年数0.53万元,本年0.44万元,减少0.09万元,减幅16.9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人员减少1人。
(三)因公出国(出镜)费上年度和本年度无预算。
(四)三公经费上年度总额1.25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21万元,减幅1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比上年度人员减少1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共安排14.18万元,比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1.33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2019年比2018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其中办公经费安排2.45万元,差旅费1.5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3.6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上年无采购预算。
元江县总工会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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