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工会工作和工会会员活动的顺利开展,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工会、服务于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工财发〔1992〕1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9年度工会经费缴纳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范围:还未缴纳2019年度工会经费的各基层工会。
二、缴费标准: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三、缴费时限及地点:请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督促单位相关人员务必于2019年12月15日之前到元江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纳。
四、请各基层工会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县总工会将不给予补助工会经费。
联系人:郑春华 联系电话:6552576
元江县总工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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