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总工会
首页 | 玉溪工会 | 工会要闻 | 领导讲话 | 工会文件 | 职工维权 | 创新发展 | 女工天地 | 财务经审 | 工运理论 | 时代风采 | 基层短波 | 教育活动
您的当前位置: 创新发展

市总工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李浏华同志的先进事迹

2017-10-20 14:16:44   编辑:何亚

图片1

10月16日上午,市总工会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体职工认真学习全国“公安楷模”“二级英模”李浏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李浏华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会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宣读了《关于开展向李浏华同志学习的通知》,并传达学习了李浏华同志先进事迹。

李浏华现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勤恳恳,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特别在担任流动警务站站长的9年时间里,李浏华团结警务站民警、辅警驻守在条件艰苦的青龙厂查缉点,打击防范毒品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绩。李浏华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并被人社部、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在近日举行的第二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上,李浏华被授予全国“公安楷模”和“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张艳华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要迅速开展学习李浏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把李浏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两学一做”的学习典型,让学习深入人心,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取得实效;要把学习李浏华同志先进事迹与工会工作紧密结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要攻坚克难、务求实效,以更加负责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推进工会工作。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李浏华的先进事迹,展现了他忠于党和人民事业,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人民事业奉献的高尚情操。在今后的日子里,要以李浏华同志为榜样,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我市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打印】【关闭

玉溪市总工会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市总工会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1000426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