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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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玉溪工运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学习贯彻《条例》一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2-04-10 16:33:11   编辑:沈建龙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范志华

  (2012年4月5日)

同志们: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工会各级经审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工会经审工作长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颁布一周年来,玉溪市各级工会组织和经审组织认真学习《条例》,严格执行《条例》,使玉溪市的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始终重视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年来,玉溪市各级工会组织以学习宣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了对经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一是认识到,加强经审工作是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工会法》赋予了工会组织独立管理经费和资产的权利。正是因为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存在,回避了来自外部的干预,使工会经审工作成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唯一一道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工会法》同时也规定必须实行经费审查审计制度,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工会经费由工会自定制度、自收自支、自主管理、独立核算,如果不严格审查监督,出了问题怎么办?党和政府不答应,更难于向广大职工群众交待。特别是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对加强宏观经济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国家审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坚持经费独立原则的前提下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二是认识到,加强经审工作是对职工群众负责的有力体现。工会经费和资产来自职工,必须用于职工,因此,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必须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经审工作是广大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监督和当家理财的重要方式。对此,工会干部和工会经审工作者一定要有明确的认识,自觉而坚定地把经审工作做好,使工会财务的民主管理落到实处,让职工群众满意和放心。近年来,随着工会工作重心的下移,街道、乡镇工会逐渐成为工会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也成为开展维权和服务的前沿阵地。街道、乡镇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直接面对职工群众的监督,管理使用得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形象和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因此,要高度重视街道、乡镇一级财务在整个工会财务管理体制中的重要地位,探索适合街道、乡镇实际的财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经审工作审、帮、促作用,确保将有限的经费用在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上,做到对建会组织负责,对职工群众负责。

  三是认识到,加强经审工作是工会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寄予了厚望。上级工会拨付、政府补助和社会支持的各类专项资金逐年增加,数额越来越大。管好用好专项资金,防止挤占、挪用、截留和浪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仅关系到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关系到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各级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保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不出问题。要逐步建立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专项资金更好地为工会工作全局和职工群众服务。

  四是认识到,加强经审工作是工会系统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必然要求。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李源潮同志曾强调:要在廉洁从政中创先争优。随着工会经费收入大幅增长和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各级工会可支配资金的大量增加,如果我们的工会干部缺乏自律意识,不依法依规,出了问题,如何交待?按规依纪执行好财经纪律,一方面我们要牢记反面典型,绷紧自律的弦,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另一方面,要靠工会经审这个“经济卫士”,严格执行审计制度,从工会内部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以审促廉,防止自己成为腐败和违纪违规问题的牺牲品,这既是确保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对工会干部成长进步最大的爱护。

二、 始终支持经审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重视、支持经审工作,重视和支持经审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就是要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经费上落实、工作上支持”,切实加强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

  一是把经审工作作为工会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工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工会全局的高度,牢牢把握工会经审工作的正确方向,大力支持工会经审组织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经审组织的监督,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营造有利于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良好环境。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凡是涉及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及其他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在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之前,要充分听取经审会的意见。要重视经审会的审计结果,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维护经审监督的严肃性。把经审会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抓好经审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工会系统和社会有关方面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经审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要切实赋予经审工作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健全了各级经审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经审组织及其工作机构,配强配好经审会、经审办负责人和专兼职经审干部,改善经审干部专业和知识结构,提高经审会委员和经审干部中的专业人员比例。这几年我们坚持得比较好的是,凡是一级财务管理的工会组织,在组建工会或换届选举时,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各级工会组织,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县区都按副主席配备经审会主任。健全了经审工作制度。为了使市、县区工会经审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在2011年用了一年的时间,在省总经审会的指导帮助下,结合玉溪实际,制订和完善了我市经审工作的有关制度。先后出台了《玉溪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玉溪市市、县(区)总工会党组(主席会议)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办法》、《玉溪市市、县(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工作制度》、《玉溪市市、县(区)工会经费审计组管理办法》等42项制度,并汇编成《玉溪市总工会经审会规范化建设文件汇编》下发到各级工会组织贯彻执行。加强了经审干部队伍建设。总的来说,玉溪市各级工会经审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敢于负责、任劳任怨,为推进经审工作的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经审干部队伍仍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尤其是在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亟待改善和提高。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经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是各级工会特别是工会经审组织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加大经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以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全总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运用科学发展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要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养,不断扩大新的视野,补充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本领,以适应经审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要重视对经审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支持经审干部大胆工作,维护经审干部的合法权益,为经审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支持经审会加强规范化建设,按规定比例安排经审专用经费。这几年来,市总本级给予了经审会必要的经费支持,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今年的预算达到了35万元;各县区都把经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证了开展经审工作的需要。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八不准”规定,增强客观公正、廉洁从审的意识,切实把廉政

  建设作为经审工作的“生命线”。

三、 始终以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推进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条例》共八章六十条,分总则、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工会审计职责、工会审计权限、工会审计程序、工作保障、相关责任、附则。《条例》颁布实施,适应了工会组织依法治会、严格管理和经审组织履行职责、服务全局的需要,适应了工会经审工作科学发展、开拓创新的需要,也符合国家强化审计监督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条例》

  为指针,大力开展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经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县级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总工会经审会制定的《州、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达标考核标准》的规定,依据《玉溪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市总制发的《玉溪市总工会经审会规范化建设文件汇编》的要求,坚持把规范化建设列入工会工作和经审工作考核体系,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真正得到落实。从2010、2011两年推进的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来看,我认为玉溪市市、县区两级经审会抓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不仅抓了基础性的工作,在夯实基础的同时,结合玉溪的实际抓创新,有些工作在全省都有一定的影响,我认为很好。今年是三年提升计划的最后一年,希望全市各级经审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要从完善组织机构入手,重点选配好县(区)经审会领导,加强经审办建设。要从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入手,全面提升工会经审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经审工作的质量水平。要推行工会资产绩效审计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会审计的成效。不断巩固2010年、2011年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成果,通过三年工作,推进市、县区两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形成与县级工会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监督有为、服务有方、免疫有效、保障有力”的工会经审工作

  新格局。

  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能否取得实效,考核的是经审工作,评价的是各级工会。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对照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认真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高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经审工作制度体系,提高经审工作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效性,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通过不断健全制度,创

  新机制,努力使工会经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同志们,这次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时间虽然很短,但是内容很丰富。会议中,几位经审会的同志还要就学习贯彻《条例》一年来的工作体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省总纪检组长、经审会主任黄增强同志还要作重要指示。希望全市各级经审会和经审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这次会议是推动工会经审工作在新起点上谋求新发展的重要会议。让我们以本次会议为契机,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务实高效的作风,扎扎实实推进工会经审工作,不断开创经审工作的新局面,为工会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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