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责
2020-01-09 17:00:15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

(一)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担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三)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贯彻执行玉溪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推动各项工作。

(四)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开展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基层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六)协助管理工会干部;研究制定全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和工会社会化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干部人事和机关队伍建设。

(七)协助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八)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加强工会自身建设,落实工会改革任务。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玉溪市总工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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