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发布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1-12-28 22:00:00

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1〕第11号


12月25日,昆明市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呈贡区新冠疫情情况,同时将呈贡区雨花街道营盘社区蓝光天娇城小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12月27日,安宁市和景洪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继通报在核酸检测中分别各检出1例阳性。

截止2021年12月27日10时,全国现有高风险地区5个、中风险地区139个。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严峻,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伴随着返乡、出游、寒假等出行高峰的来临,人员流动性加大,可能增加新冠疫情传播的风险。现就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通告如下:

一、双节期间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旅途及聚集活动疫情防控及风险提醒

(一)严格限制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由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来返红塔区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我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四)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五)“双节”期间请大家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鼓励春运期间错峰返乡返校返岗。如果准备跨地区出行,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并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

(六)节日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举办方须将活动方案及防控方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各乡、街道疫情指挥部备案。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应控制在10人以下。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七)外出务工、求学等返区人员,建议尽量留在当地过“元旦、春节”,如确需返区的人员,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按实时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呈贡区、安宁市、景洪市、西安疫情涉及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提醒

(一)12月14日以来有呈贡旅居史的入红塔区人员,请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有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呈贡医院、呈贡区雨花街道营盘社区与呈贡本土确诊病例同时空活动轨迹的返红塔区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

(二)12月18日以来,有景洪旅居史的入红塔区人员,请及时到所在村(社区)报备,按社区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12月11日以来,有安宁旅居史的入红塔区人员,请及时到所在村(社区)报备,按社区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四)12月9日至12月22日期间,有西安市及延安市、咸阳市等西安疫情波及城市旅居史的入红塔区人员请主动到村(社区)报备。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日期自离开西安市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应补足管控时间,已满7天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12月23日起离开西安来红塔区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次核酸检测。

三、常态化下疫情防控提醒

(一)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

(二)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防疫部门报告,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

(三)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外出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入机场、车站、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扫码、验码。

(四)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五)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不信谣、不传谣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媒体,切勿听信小道消息,自觉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红塔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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