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总工会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2022-02-08 16:28:08

华宁县审计局:

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我单位已收悉,单位领导十分重视,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安排;并围绕问题整改,组织开展了相应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的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落实整改事项亮明工作态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早日完成,华宁县总工会成立了以工会主席(陈宁)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安排。

(二)提高政治站位,确定工作基调。结合问题导向,按照文件及通知要求,对工作态度进行明确:“立行立改”。

二、围绕具体问题积极开展工作

(一)核实具体问题。1、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审计进行了工作协调与沟通,对照问题清单、经费收缴台账、经费返还名册对具体问题进行核实;2、积极与工信、统计进行工作沟通落实返还名单。

(二)反映具体情况。针对审计指出的具体问题,按照工作要求,遵循应有的工作程序积极向上级工会进行工作汇报;

(三)寻找工作突破口。结合具体工作认真进行文件、通知及政策研究,积极向省、市上级工会进行问题咨询,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整改总体情况。经费返还涉及全总、省总、市总、县总四级工会,情况较为复杂,整改具体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经费返还时限及费用情况说明。1、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及省、市文件要求,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的支持政策实施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华宁县审计局审计华宁县总工会应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总数为645,707.47元,其中2019年的521,554.42元,2020年的124,153.06元,按照文件要求2019年返还经费事宜不在此次营商审计范围;2、划型的小微企业其上缴的工会经费,分成时就有60%的经费返还给了企业工会,实际应返的经费数量少于审计数。

(二)企业划型说明。按照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文件明确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县审计局划型依据及数据来源、认证为华宁县税务局与文件要求有差别。

(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工会经费实行税务代收分级留成管理,工会经费返还涉及全总(5%)、省总(3%)、市总(5%)、县总(24%)四级工会,全额返还需全总、省总、市总把分成经费退到县总工会,在由县总工会逐一退返还,但要如何做目前上级工会还没有明确的指示。

(四)工作建议。建议:华宁县审计局把目前县总工会遇到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如实向上汇报,尽快在小微企业划型上不同部门间形成统一意见,方便今后返还工作开展。


华宁县总工会

2022年1月21日

玉溪市总工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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