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华宁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依法监督、依法维权的能力,近日,华宁县总工会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培训,组织300余名来自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总工会、系统工会,机关及企事业工会的工会干部参加培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夏开学出席培训会议并讲话。
夏开学指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主体、职责、内容、程序、协作和保障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工会围绕县总工会提出的法律工作任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工会普法、维权阵地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后全县各级工会要继续加强协同联动,切实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工会法律援助有机结合,推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
夏开学要求,通过此次培训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要以今天的培训为契机,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高潮,积极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让劳动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并探索相应的完善措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只有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为劳动者营造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激发其高昂的工作热情,带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推动企业全面创新,才能促进市场的繁荣,带动经济的发展。
此次培训由县总工会从事法保工作的人员现场授课,此次培训就《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制定的目的、重点问题、主要内容及业务实操等几个方面做了全面的讲解,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深入浅出,令人受益匪浅。这次培训对于全县各级工会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也起到很好的指导和帮助作用。培训后,现场进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考试,经测试合格,全县300余名从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工作者均取得了监督员证书,实行了持证上岗。
(华宁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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