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宁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联系乡镇总工会经审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0-02-27 15:26:47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经审委,县直各工会经审委:

《华宁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联系乡镇经审工作制度》已经华宁县总工会第十一届经审会第二次全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华宁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联系乡镇经审工作制度》

华宁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

华宁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联系乡镇(街道)经审工作制度

为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经审工作,确实履行好工会经审会和经审委员的职责,制定本制度。

一、分组联系

第一组组长:李永平

成员:郭勇、韩斌、罗保华、安翔

负责联系指导:宁州、盘溪、通红甸。

第二组组长:普晶

成员:杨燕云、牛宁、陶树兰、张会丽

负责联系指导:青龙镇、华溪镇。

二、工作内容

1.调查研究。深入联系乡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联系乡镇工会工作状况,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为联系乡镇经审会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征求对县总经审工作的意见建议。

2.业务指导。指导联系乡镇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积极推进经审工作创新;帮助联系乡镇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帮助工会财务和经审机构建章立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会经审工作水平。

3.督促检查。对照工作目标,定期对联系乡镇工会工作、经费收支进行检查,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4.负责对所联系乡镇审计的回访工作。

三、具体要求

1.原则上每个联系组一年要到所联系的乡镇开展二至三次工作。

2.要建立联系工作档案。

3.每个联系组每年度至少撰写1篇调研文章。

4.联系组到乡镇开展工作的差旅费由县总工会按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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