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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为契机 推动经审工作上新水平
玉溪市总工会经审会 王建党

2012-06-03 20:17:28   编辑:沈建龙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工会经费、专项资金以及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高度,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此为契机,在全市工会组织和经审干部中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的新高潮,真正用《条例》统一思想、指导实践、规范审计,不断推动全市工会经审工作上新水平。

一、 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为工会经费资产的安全保驾护航

  能否贯彻落实好《条例》,关键的环节是学习和把握其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工会经审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学习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就要深刻理解工会审计的定义,坚决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和“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全面了解工会经审的职责范围和审计程序,正确把握经审会、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在审计过程中的职责,依法行使审计人员的审计权限,真正使审查审计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各级经审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的过程变为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的过程,变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变革创新、提高效能的过程,使各级经审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监督意识和创新意识,自觉恪守“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和严格遵守工会审计工作“八不准”规定,不断提高做好经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 贯彻落实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

  严格按照《条例》和新的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推动同级工会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杜绝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突出抓好下审一级,坚持以审促收、以审促管、以审促用、以审促廉,促进被审单位经费收、管、用的规范运行,帮助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增强“免疫力”;坚持把对专项资金的审计作为重点,督促各级工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专项资金发放手续,规范财务核算,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和损失浪费;对投资多、周期长、风险大、关联单位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要积极增设事前介入、同步监督、跟踪审计的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追踪、发现和纠正带有苗头性、潜伏性的问题;对专项资金、工会资产和重大工程项目,要采用分项审计、化整为零的办法,及时追踪每一笔资金的走向和使用效果,实现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监督,提高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审计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各级工会要采取果断措施尽早解决,及时规避和化解可能出现的财产风险。

三、 全面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营造立足本职、践行承诺、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两年来,我市经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今后,我们将以《条例》为指导,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市县级经审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向县以下工会延伸,把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引向深入,营造立足本职、践行承诺、创先争优、学赶先进的浓厚氛围;要用《条例》来规范和指导经审工作,加强经审制度建设,对现有经审制度进行梳理,使经审制度更加健全,执行更加有效;要规范审查审计行为,提高审查审计质量、注重防范审计风险,从制度上积极设置防范和根治违规违纪问题的屏障;要把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贯穿于“审、帮、促”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经审工作的预防功能、揭露功能和抵御功能,既要关口前移、大胆工作,及时发现、真实评价违反财经法规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现象,又要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四、 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夯实工会经审工作上水平的组织基础

  各级工会要把经审工作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经费上落实、工作上支持,为经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继续执行“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应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的原则,以非公企业、基层工会联合会等新建工会为重点,抓好新建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会经审组织的全覆盖;坚持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推手,大力推进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副职配备;推进经审办的独立设置,并配备专职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重视对经审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为提高经审工作质量奠定组织和人才基础。

  总之,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抓好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我市工会经审工作的创新发展,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经审组织的作用。

  (作者为玉溪市总工会经审会委员、玉溪市总工会劳动生产法律保障部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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