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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做好工会审计工作
——浅谈工会审计的内容和方法

2012-06-03 20:16:26   编辑:沈建龙

易门县总工会经审会  李云祥

  当前如何有针对性地对工会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有效开展工会内部审计,已经成为工会经费审计人员应当注重研究的问题。全国总工会在2011年4月8日发布的《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提供了更加权威更加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工会经济审计法律依据,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执行,进一步研究和规范工会审查审计工作。我通过一年来的学习和对工会审计工作的实践,就县级工会经审会如何围绕工会工作全局,谈谈自己对工会审计具体内容和方法的认识。

一、 要做好县总工会本级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的审查审计

  工会经费预算收入方面主要审查在工会经费收缴、留成、使用、上解、代征等方面,能否严格依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做到了工会经费依法收缴、依法管理。在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方面主要审计工会经费支出是否坚持了为基层、为职工群众、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做到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工会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工会财务管理规定,有没有铺张浪费等违规违纪现象。审查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情况,主要看预算编制是否合理,收入预算考虑的増减因素是否切合本县实际,经费支出因素编制是否体现了财务“三服务”方针和勤俭节约思想。通过审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工会经费支出向工会重点工作倾斜、向职工群众倾斜,做到保证重点、合理安排。

二、 要突出做好工会专项资金审计

  近年来,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寄予了厚望。上级工会拨付、政府补助和社会支持的各类专项资金逐年增加,数额越来越大。管好用好专项资金,防止挤占、挪用、截留和浪费,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仅关系到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关系到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各级工会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保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上不出问题。要突出对困难帮扶专项资金和送温暖专项资金、抗旱募捐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效益的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各项专项资金资料齐全,资金使用合规合理。

三、 要积极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

  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是县总工会经费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工会,工会经费收入来源的基础在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基层工会,工会经费支出的重点也是在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的基层工会。所以县总工会对下级基层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尤为重要。特别是市场经济下,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民营经济组织和私营企业异军突起,工会组织相继建立。由于这些工会建立时间不长,一些企业对工会组织认识还不是很充分,基层工会各方面工作还不十分正常的情况下,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就更难以开展,县总工会加强和重视基层工会特别是加强企业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就显得很有必要。工会经费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后,也要求县总工会加强对工会经费收缴情况的监督,一是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宣传,二是推进工会经费缴纳,三是返还工会经费使用是否合规合法。通过经费审查,督促帮助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工会经费账务,规范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审计的重点是工会经费收入及分配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具体检查有没有截留或转移工会经费收入、少提漏记工会经费、少缴工会经费问题;工会经费支出符不符合工会财经法规法纪的规定,工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没有违规违纪和资产流失问题;上级工会及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没有截留挪用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行为;财务管理、会计手续是否齐全完备。要认真进行审计前调查,科学制定审计计划,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方针,以审核和评价为基本审计方式,每年在全县已建立工会组织的151个基层工会在选择10%左右进行重点审计。对确定的每个审计项目,制定完整的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制定项目审计组长,明确审计组人员分工。必须要求被审计单位自查,提供审计资料和银行开户真实性承诺,审计人员认真对照审查财务会计资料并做好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记录、查账记录、审计计算表以及内部控制测评记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编制好审计工作底稿,办理好各种签字盖章等手续,审计组长审核审计工作底稿并签字。审计组进行综合分析后向经审办提出审计报告,审核同意后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四、 要强化工会经费计提拨缴审计,规范工会经费计提拨缴

  《工会法》第42条,《中国工会章程》第36条和《云南省企业工会条例》都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要求要实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2008年起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根据规定,结合易门实际,有必要对基层工会计提拨缴工会经费进行审计,目的是便于县总工会掌握工会经费计提拨缴情况,规范经费计提拨缴。审计时主要审查基层工会是否按比例和计提范围足额拨缴了工会经费,注重复核计算基数“工资总额”是不是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和范围全部计算,是否包括了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特别关注职工人数统计是否准确,是不是全部包括了公务员、合同制工人、合同制管理人员、聘用干部、临时工、季节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还要关注计提拨缴的比例是否正确,是不是按月计算、拨缴。企业工会经费计提是不是在企业所得税前拨缴,各单位拨缴工会经费是否有县总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有无用其他票据开具工会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情况。基层工会是否按规定比例或者核定指标上解工会经费,有没有隐匿收入,弄虚作假,少缴不缴工会经费的行为,有无不按规定期限上解工会经费拖欠和缓解的现象。若发现有欠缴、漏缴工会经费行为的,审计要提出意见,限期纠正,无正当理由、屡次催缴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截留挪用、拖欠应上缴工会经费行为的应当依照全国总工会《关于截留、挪用应上缴工会经费处罚的暂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作者为易门县总工会经审会委员,易门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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