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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加强基层总工会经审工作的几点思考
红塔区总工会经审会 张绍清

2012-06-03 20:15:25   编辑:沈建龙

  去年四月,全国总工会正式印发了《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工会经费审查制度体系建设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也标志着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工会经费、资产的安全完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2011年11月举行的全市第一经审互审小组会上,5个县区的同志对《条例》再次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根据会议要求,红塔区总工会组织全体工会干部、经审会委员全文传达学习了《条例》,并结合区工会实际和明年工作安排,就《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研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条例》的思路和步骤,为《条例》精神融入到工会审计监督工作之中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学习《条例》的体会

  《条例》一是明确了工会审计的概念,确定了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和工会审计应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二是对工会审计机构的产生和人员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规范了工会审计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四是提出了各级工会应当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五是明确了相关责任。《条例》将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经营效益列入审计范围,增加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权限和工作保障内容,赋予了经费审查委员会七项权限,这充分体现了全总全面加强对工会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促进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的新要求。

二、 红塔区总工会经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干部队伍建设逐年加强,有成效,但有一定差距。近两年来,红塔区总工会经审会把提高经审干部综合素质放到了头等重要的位置,采取了请工会经审专家授课、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在工作中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经审干部的培训,对于提高经审干部的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发展。就未来基层工会的发展趋势看:工会经费收缴逐年增多,经济基础越来越强,参与社会救助、改善民生活动越来越频繁,使用资金的面和渠道越来越广泛,对于工会经审工会的要求必将趋于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但从红塔区总工会经审干部队伍的现状来看,就没有一名专职经审干部,离专业化、法制化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会经审干部全部是兼职,对于工会经审工作涉足不深;二是经审干部中最高只具有省总颁发的内审资格证书,得不到社会、甚至是工会内部的广泛认可,不够权威;三是工会经审干部专业意识、法规意识不强。这些情况,可以说是基层工会经审组织的硬件缺失,是“硬伤”,如果不及时地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必将影响经审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二)审计审查方式多样,有作为,但效果不理想。从红塔区总工会历年审计审查方式看:有例行审计、专项审计和抽查审计;从审计人员组成看:有联合审计、社会化审计和内部审计;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我们还采取了延伸审计。采用过诸多的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审查的面和量都达到了一定规模。取得的主要成效是:促进了被审计单位有效管理工会财务和资产,工会经费的使用逐年规范。但我们也看到,经审会的职能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在:一是事前和事中审计审查被轻描淡写;二是事后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究其原因,工会经审还属于内审,就处理权限和力度来看,都属于一些软性的规定,不会得到相当级别领导的重视。另外,本来就是兼职的经审干部也会认为工会审计不是大事,可以简单点,也可以马虎点。以上充分说明《条例》的贯彻落实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三)经审工作有制度,但落实不够好。近年来,红塔区总工会为充分发挥经审工作的作用,制定了一些制度措施,也落实了市总工会关于经审规范化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如会议制度、汇报制度和学习教育制度,这些制度的落实,让红塔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能够在工会资产管理活动中,提出一些建议或意见,对于保驾护航作用的发挥有了很大促进。但是这些制度落实的深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经审制度虽然比较完善的了,但也必须根据本县区实际,出台一些与制度配套的细则或子规定,这样才能更有操作性。

三、 以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上新水平

  要解决上述经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上下共同携手,从实处入手,从细处入手。通过不懈努力,方能从根本上、从源头得到真正的改进。

  (一)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以《条例》规范经审的全过程。《条例》是全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法律规定,是组织开展经费审查工作制度依据。一是经审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使工会领导干部了解《条例》,工会经审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工会会员熟知《条例》。二是在经审工作中,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条例》的每一项具体规定和要求,明确《条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切实履行好《条例》所赋予的监督职责。三是结合工会审计工作实践狠抓落实,做到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审查审计程序,规范经费审查工作行为,强化依规审计的理念。

  (二)逐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解决硬件不“硬”的问题,为基层经审组织打造一付好“身板”。这里说的硬件,是指经审干部自身素质要过硬,审计的项目要经得起各级和时间的检验,这才是硬件的根本。一是要切实解决基层工会经审干部专业化道路,就县(区)级工会的发展趋势看,拥有1-2名专职经审干部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当然解决编制和公职问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可以通过省、市、县三级配备经费,通过招聘专职经审干部来解决这个问题。二是通过参加各类全国、全省的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取得过硬的、公众和社会广泛认可的执业资格证书。就县(区)一级看,未来5年应该最少培养1-2名这样的专职干部。三是通过参加有一定影响的、较大审计项目,甚至是工会以外的审计项目,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经审干部的实践经验,使之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做到游刃有余。

  (三)不断细化当前经审各项制度,解决软件过“软”的问题,为工会经审工作打造一套好的“循环系统”。制度是任何工作长期、正常运转的“阀门”和“传送带”,目前基层工会经审制度 “阀门”功能已经日趋完善。但是制度的“传送带”功能,还稍显粗糙。如:“所有涉及工会经济活动的会议,都应有本级工会经审会主任参加”这项具体的制度来看,参加是参加了,但经审干部如何在会上行使权利?如果没有经审会参加,这个会议决定是否有效?这些问题都找不到答案。建议:一是充分利用经审小组交流会议的平台,每年各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玉溪市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的某一项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提供给成员单位讨论,形成全市推广的经验,这样,5年内应该能形成比较系统的细则或子规定。二是对于县(区)的差异性,只要不违反现有的、上级颁发的制度,可以在5年内研究出台自己的工会经审会、经审会主任、经审干部职责,或经审工作具体操作规程等,都有利于经审制度的具体化和地域化。

  (四)不断加强与工会其它部门的沟通合作,解决“道路坎坷”的问题,为工会经审工作打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工会经审工作要有效发挥监管和督促作用,首先必须了解工会工作的运作全过程、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资金投入的重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点。这些没有很好的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合作,是很难完成的。如果是自己想当然的随意监查,容易给工会工作造成阻碍,也容易形成“瞎子摸象”的局面。建议:一是转变工作方式,由“局外人”式的监督,变为“局内人”式的熟悉。积极参与财务工作、办公室工作和职工帮扶工作等,这样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把监管中服务,变为服务中监管。二是加强请示报告,取得工会党组对经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从而能及时了解工会工作进程,便于下步经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的放矢。

  (作者为玉溪市总工会经审会委员,红塔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经审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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