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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评选表彰 “生态文明之家”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

2011-12-14 16:30:01   编辑:沈建龙

玉溪市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 “生态文明之家” 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在对人类文明发展趋势深刻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全球生态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建设作为立市之本,确立了生态立市战略,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具体行动,是促进玉溪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市总工会开展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响应“生态立市”战略和市委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努力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精神的积极行动,是进一步推进玉溪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创建活动开展三年以来,各级工会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创建生态文明之家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制定计划,抓好落实,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以创建活动促进工会工作的全面开展,以工会各种活动为载体,促进创建活动,为努力推进玉溪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总结三年以来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经市总党组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实效明显、影响面广的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玉溪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组织。

  二、 评选条件

  评选申报工作以《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09﹞2号)中《玉溪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方案》为基本依据,突出考查《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玉溪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情况;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情况;调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活动的开展情况;基层工会工作创新以及规范化建设情况;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情况等。具体要求是:

  1. 工会组织健全。工会人员配备到位,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经费拨缴到位,职工入会率不低于90%;

  2. 制定、落实创建生态文明之家方案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系列活动;

  3. 广泛开展“金点子”工程,推动企业改进工艺、创新技术,不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和企业经济效益,同时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和节能减排意识;

  4. 所属区域(厂区、单位、办公地、居住地)绿化美化亮化好,清洁卫生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5. 制定并建立了节水、节电、节纸、节车等有关节约制度并取得成效;

  6. 节能减排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

  7. 环境治理和保护达到有关标准与要求;

  8. 劳动关系和谐。建立劳资沟通的有效渠道,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9. 维权机制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护等维权机制健全完善,并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限企事业单位)

  10. 促进企业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促进企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限企业)

  11. 职工群众满意。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切实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受到职工真心拥护;

  12. 单位、企业各种生态文明活动和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开展较好。

  上述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制度不健全或出现严重违章、违纪问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会基层组织不能推荐参与评选表彰。

  三、 申报办法及要求

  1.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玉溪市“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比表彰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调动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扩大职工的参与面,发现和选树一批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生态文明之家”先进典型。

  2.请县区总工会、市直各基层工会按照表彰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3.请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格、量化考核表格和不少于3000字的申报材料各一式二份,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办公室。量化考核表和推荐表可以在玉溪市总工会网站(www.yxsgh.com)下载,市总工会将在2012年年初进行表彰。

  四、 评选程序

  申报——受理——实地考核——评选——表彰授牌

  五、 其它事宜

  1. 此次评选表彰不分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由市总工会党组根据申报情况决定表彰数额并由“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2. 市总将对这次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进行经验总结和广泛宣传,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进行申报。

  六、 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王  玲

    联系电话:2026524   13508770909

    邮    箱:yxghwl@163.com(邮件发送后请打电话确认)

  (下载)附:1.《玉溪市 “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doc

                            2. 《玉溪市“生态文明之家”创建活动量化考核表》.doc

 

   玉溪市总工会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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