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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总工会四举措促经审工作务实取得实效

2014-09-02 16:30:23   编辑:李艾丽

  本网讯 近年来,易门县总工会经审会始终做到抓好抓实“四举措”,有力促进经审工作务实取得实效。

  一是工会经审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经审工作始终列入工会领导班子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会经审工作汇报和审查审计情况通报,及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总工会领导支持经审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要求并接受经审委的审查审计。同时重视落实审计意见的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整改方案。配齐配强经审工作人员,经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使经审工作经费得到了有力保障。

  二是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健全经审委组织。工会经审委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原则,配备了同级副职级经审委主任。基层工会经审委组建率已达到100%,初步形成了县乡基层工会经审监督组织体系。二是力促独立设置经审委办事机构。县总工会单独设置了经审委办公室,配备经审办主任。三是加强充实经审干部队伍。县总经审会已配备五位经审委员,有会计师2名、经济师1名、审计师1名,13位特约审计员有会计师3名、审计师3名、经济师2名、审计员4名,初步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工会经审干部队伍。

  三是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坚持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查找差距,狠抓落实,强化考核,有力推进了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经审组织建设。2008、2013年工会换届均做到经审委与工会委员会“三同时”,委员构成符合要求。同时采用基层工会换届、增补选报批、建会必建经审组织等措施,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经审组织。二是建立、健全工会经审工作“会议、学习、工作、档案、信息、廉洁自律”等六项工作制度。重点建立了“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坚持工会经审工作向县总全委(扩大)会、常委(扩大)会报告等工作制度。做到有文件、有制度,从而使工会经审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展开。工会在积极搞好本级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全面开展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各基层工会推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夯实经审工作基础,提升了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是经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县总经审会紧紧围绕县总工会工作全局,在实施同级审计同时开展对“下审一级”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审前调研、审前准备、审中规范程序、审后跟踪问效”等四项措施的落实,通过从“源头”、“过程”到“结果”的全面监督,追回了部分欠缴的工会经费,有力地维护了工会财产的不容侵犯性,实现“以审促收”的目标。为使“下审一级”工作取得实效,营造工会经费经审氛围。县经审委加大宣传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地税代收的通知》。《关于做好工会经费检查审计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增强企业法人的经审意识,营造有利于开展经审工作氛围。同时开展了审前培训,对参加审查工作人员强化学习《工会审计操作规程》、《工会审计证据规定》等相关业务,促进审计人员规范实施审计,避免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的影响。五年来,县总经审会会同地税、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开展了“下审一级”工作。近五年,通过对33家基层工会财务的审核,追缴欠解工会经费5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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