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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玉溪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郭某某等15名职工争取到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6万余元。

据了解,玉溪市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15名职工近2个月工资,同时,有4名职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未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涉及金额共计26万余元。因涉及职工人数多、金额大,存在引发集体劳动争议的风险,调解中心在收到案件后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指派调解员迅速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连续多日与职工面对面交流,指导职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证明等200余份证据,构建起完整的维权证据链。
3月31日,调解在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展开。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从劳动者权益保障以及法律风险等多个角度入手,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通过反复沟通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在10天内向15名职工作出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承诺。为确保调解协议书得到及时有效履行,市总工会邀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工作人员,现场将调解协议书置换为仲裁调解书,保障了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为工会调解进行“赋能”。
此次案例的成功调解,核心在于发挥了“工会+”五方劳动争议联动机制作用,不仅高效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更为后续同类争议的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彰显了工会调解组织在多元纠纷化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玉溪市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