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民工代表吕某某激动的说:“工会是咱农民工的保护神,工会真正是我们的‘娘家人’,今后无论在哪里打工,再遇到这样的事,我们还找你们!”
吕某某是来自四川的一名农民工,经人介绍2018年5月开始到峨山打工,其包工头在介绍工人进入工地务工后便不知去向,20名被欠薪农民工心急如焚,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抱着试探的心里,同时向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信访局打了求助电话。
峨山县总工会领导在接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第一时间,及时介入,依法维权”,第一时间向施工企业下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迅速与县人社局、县信访局等部门沟通,组成工作组约谈企业代表对事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解;一边安排专人与被欠薪员工了解情况,认真引导,稳定情绪,让他们体会到政府工作人员尽心尽力尽责,从而消除抵触情绪。
通过调查得知,包工头与施工单位口头约定好工程和工资报酬后将工程介绍给吕某某等20余名农民工做工,随后包工头不知去向,导致20名农民工工资无法及时支付,且包工头答应农名工的劳资报酬与发包方企业的劳动报酬金额上存在分歧争议。在查明事件情况后,县总工会会同人社、信访、等部门在县信访局召开有被欠薪员工代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欠薪调解座谈会,经三方协商,建设方同意按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吕某某等民工工资3.25万元,在工会、人社、信访等多部门通力合作下,一起劳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得到劳动报酬的农名工喜笑颜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