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江县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第三批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本网讯 为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励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做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与社会和谐。经过逐级推荐,严格审核,2013年10月14日,澄江县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第三批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11月29日,云南省总工会信访办主任罗阳为澄江县总工会第三批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授牌。罗主任在对澄江县总工会AAA级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2013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要求澄江县总工会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等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水平,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把职工凝聚起来,为实现富民强滇的中国梦、云南梦、澄江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李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