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山县总工会一起侵占工会经费案入选《全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案例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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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21年1月,峨山县总工会对基层工会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某公司工会账户于2021年1月21日向公司账户划款109259.97元,交易摘要:贷款还款,交易附言:逾期贷款清收。峨山县总工会意识到存在违规划拨工会经费问题,基层工会经费存在安全隐患。经过峨山县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最终前述工会经费“完璧归赵”,有效地维护工会经费安全。
二、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情况
峨山县总工会发现问题立即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第一时间向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工会负责人核实情况。经与企业工会主席和相关责任人核实,该笔款项的划拨不是企业和企业工会所为,而是银行在未通知企业工会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的划款行为。在此情形下,峨山县总工会启动维权监督机制,由常务副主席亲自带队进入企业调取相关数据,约谈某银行峨山支行相关负责人,并针对该问题提出两条监督意见:一是告知银行擅自把企业工会账户资金划拨,用于偿还贷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二是要求银行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将该笔工会经费全额划拨回原企业工会账户。最终某银行峨山支行接受工会监督意见,按照监督意见书有关要求将所涉款项全额划拨回原工会账户,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峨山县总工会备案。
三、典型经验总结
本案的顺利解决,工会的依法监督和维权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峨山县总工会第一时间启动法律监督程序,把普法、监督和案件处理同步推动,有效地维护了基层工会经费安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由各级工会用于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活动,是工会维护职工利益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离开这一物质基础,各级工会想要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只能是句空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地方性法规,对工会经费的计提、划拨和上解作了明确规定。峨山县总工会坚决履行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管监督职责,有效保护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使用与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严格做好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管,保证工会经费安全,有利于使用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群众。峨山县各级工会以案为鉴,针对本级工会经费使用监管研究制订方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提升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实效。
提醒:本案是一起侵占工会经费的典型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本案中某银行峨山支行在企业工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将企业工会账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贷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关于工会经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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