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发扬广大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最大限度地帮助生病住院的职工及家庭减轻经济负担,缓解家庭生活困难;发扬“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精神,云南省第九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现已开始,希望广大职工相互转告,积极参加互助活动。缴费标准为:已参加第八期活动的按每人80元交纳,新参加活动的按每人100元交纳(新参加的需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寸免冠照片一张)。补助标准为:职工住院自付部分超过8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补助30%;超过10,000元(不含10,000元)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补助60%;超过100,000元(不含100,000元)至150,000元(含150,000元)的部分补助80%。 第九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互助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望广大职工按要求时间参加活动。第九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筹资工作从2012年10月1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新平县总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以“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主题,帮助广大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有效缓解患病职工的医疗费负担。自2004年,我县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以来,成功开展八期。随着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深入开展,活动覆盖面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截至目前,共有97879人次参加该活动,9896人次职工得到实惠,医疗补助金额471.7万元,单次补助最高95048元。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工会工作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增强了职工对工会的信誉度和向心力,促进了工会工作的开展,实现了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真正做到了“党政满意、职工满意、社会满意”,为新形势下开展工会工作搭建了新的平台。 |